福建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認定條件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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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7-23 17:51 依據《福建省綠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福建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培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是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企業,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已列入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 2.優先支持汽車、機械、電子、通信、石化化工、紡織、大型成套設備等行業企業; 3.培育對象應制定供應鏈綠色創建計劃,推動供應商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如需輔導認證為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可在下方鏈接留電,我們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服務機構是福建省老牌企業資質認定機構,可根據企業條件輔導認定各項資質,申請惠企政策補貼。 相關服務: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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