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綠色工業園區認定條件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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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7-23 17:49 依據《福建省綠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福建省綠色工業園區培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培育對象應為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園區,且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 2.園區重點企業(《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規定的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100%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3.園區應發布綠色工廠培育計劃,并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如需輔導認證為綠色工業園區,可在下方鏈接留電,我們亞太知識產權與科創服務機構是福建省老牌企業資質認定機構,可根據企業條件輔導認定各項資質,申請惠企政策補貼。 相關服務:綠色工業園區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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