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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年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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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3-21 08:40

閩工信中小〔2019〕46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

  為引導我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8〕17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暫行辦法>的通知》(閩財企〔2018〕16號)、《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經信中小〔2017〕113號)精神,2019年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由省工信廳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條件的工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領域的中小企業可按自愿原則申報。

  二、申報條件

  申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符合以下兩項基本條件和任意一項專項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我省登記注冊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界定的工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小企業。企業主導產品或服務符合《中國制造2025》和《福建省實施<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重點方向,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信用良好。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上年度營業收入增速不低于15%或近兩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

  (二)專項條件

  1.專業化: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具有較高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能為大企業、大項目和龍頭企業提供關鍵零部件、關鍵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主導產品和服務在國內或省內細分市場處于領先地位,主導產品和服務營業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60%以上。

  2.精細化: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裝備居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企業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顯著,屬所在設區市品牌企業。企業產品和服務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

  3.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企業擁有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3項以上,主導產品和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在生產中應用。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2%以上。

  4.新穎化: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適應或創造消費新需求,擁有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的產品或服務,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具有新的競爭優勢。具有較高的信息化應用水平,通過行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擁有近2年內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或獨特、獨有的工藝、配方等專有技術。

  三、組織申報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工信、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1.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書(附件,表格可根據內容調整);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以下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資料和證書復印件:

  (1)專業化:與大企業、大項目和龍頭企業簽訂的關鍵零部件、關鍵元器件、配套產品或配套服務協議,主導產品和服務在國內或省內細分市場地位說明材料。

  (2)精細化: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企業精細化管理、裝備水平、管理效益、產品品牌和市場比較優勢說明材料。

  (3)特色化:企業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專有技術證明材料或證書復印件,企業弘揚傳統技藝文化、生產具有特色產品說明材料。

  (4)新穎化:2年內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或獨特、獨有的工藝、配方專有技術證明材料或證書復印件,企業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四新經濟、信息化應用水平說明材料。

  4.屬特殊行業的企業須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準入證明。

  (二)各設區市工信、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和指導,確保申報企業質量,擇優推薦上報已納入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入庫的中小企業。福州、廈門、漳州、泉州推薦申報企業數分別不超過35家,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市分別不超過20家,平潭綜合實驗區不超過5家。如申報企業數超過可推薦申報數量,相關設區市可采取專家評審等方式擇優確定推薦申報名單。

  (三)各設區市推薦文件、申報企業匯總表(附件2)及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4月15日前上報省工信廳,電子版材料(僅提交推薦文件、申報企業匯總表、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書的電子版,企業的其它申報材料無需提交)發送至指定郵箱。

  四、獎勵政策

  對經認定的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省工信廳、財政廳聯合授予“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并由所在設區市工信、財政部門統籌省市資金對每家企業給予相應資金獎勵(廈門可參照執行,資金由廈門自行統籌安排)。

  五、聯系方式

  省工信廳中小企業處 陳金橋 0591-87609679

  電子郵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1.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書

        2.申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匯總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19年3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相關附件:

附件1: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書.doc附件2:申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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