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熱線: 18900353307

如何防止商標被撤三?怎樣才算有使用商標?

 二維碼 120
發表時間:2020-09-04 11:38

       《商標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商標使用,遵循怎么申請怎么使用的原則,但因很多企業對這個原則的認知不是特別有意識,最高院也相應出過一些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雖有細微差別,但未改變其顯著特征的,可以視為注冊商標的使用。”因此,商標權人在規范、正確使用注冊商標時,未改變顯著特征的行為也可以認定為有效使用。

  包括在名片上的使用、辦公場所上的使用以及發票上的使用都屬于有效的使用證據。要做好商標使用證據的留存,保護好使用了商標全稱的相關發票、合同或協議、廣告宣傳、產品包裝、產品檢測報告、商標印制證明材料等。做好證據留存,避免撤三風險。

相關服務:商標撤三答辯

亞太知識產權客服1.jpg


聯系郵箱:yatai@fjsb.cn
聯系電話:0595-22118712 / 0595-28001179
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昌盛路2號亞太創新服務園\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山海大廈8層803
掃碼關注企業微信公眾號
了解最新資訊
Copyright ? 福建亞太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亞太知識產權機構(代辦機構)
業務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