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證明會通過電子郵件及系統通知方式發送至轉讓時委托的代理公司,可聯系代理公司查收。如有遺失,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商標注冊人遺失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的,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及時提出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詳細材料和流程可登陸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欄目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