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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編作品著作權的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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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11-04 10:09

屬于匯編人。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著作權法》第十六條: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出版、演出和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因此雖然匯編作品著作權屬于匯編人,但在行使著作權時還是不能侵犯到原作品著作權,尤其是涉及到金錢利益時,更需要和原作品著作權人進行溝通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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