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漢卿”告誡知名網紅,快注冊商標!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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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8-06 08:26 消息發出后,引起眾多UP主及粉絲的熱議! 首先我們來看下“敬漢卿”的情況: 一、“敬漢卿”屬于真實姓名,并非藝名; 二、敬漢卿團隊知識產權意識淡薄。 2014年開始拍視頻,2016粉絲達百萬。2019年4月才開始遞交第一個商標“卿漢”,目前還在實審中。最近也遞交了幾個商標,目前還在受理中。(這也是眾多初創企業或UP主會遇到的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前期一心忙著研發,創作高質量的產品;等到稍有名氣,相關知識產權被搶注。) 三、敬漢卿的影響力相對比較大,各平臺都有上百萬粉絲。目前此條被侵權視頻已經是B站全站排行榜第一,播放量達千萬次。 據UP主敬漢卿視頻中介紹:目前已經收集“敬漢卿”所有使用證據,通過正規渠道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對商標進行無效宣告等。 其次我們來看下被注冊的商標: 經查,注冊“敬漢卿”商標的公司的注冊資金0.002萬元,也就是注冊資金20元的個體工商戶,然后其名下注冊商標130多個,其中不乏很多已經知名的網紅UP主或者網絡都耳熟能詳的游戲、影視、家具等等的生產名號,其中也包括很多已經駁回和無效宣告的。很明顯這個公司就是一個網絡詐騙碰瓷的企業,就是用注冊商標來敲詐勒索其他網紅錢財的一家徹頭徹尾的空殼公司搶注大量知名的商標,然后進行碰瓷。萬一碰上一個怕事的大up主,訛詐個幾十萬,也是有可能的。 新《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四十四條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由于漢字有限,好的名稱都已經被注冊了商標,商標也屬于有限資源。這家公司不知道是不是被金錢蒙蔽了雙眼,居然敢搶注這么多商標。 其次代理機構也應該有義務提醒委托人! 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針對41類的“敬漢卿”,根據“敬漢卿”所列舉的證據清單,無效的機會還是很大的。但是還有其他在先注冊的商標,就有待考慮。 商標維權時間周期比較長,過程比較繁瑣。初創企業或者知名UP主一定要注重知識產權的布局。 正所謂:市場未動,商標先行。 商標注冊也就幾百甚至一千左右的事情,和維權費用而言相比較兼職九牛一毛。 商標品牌就好像自己的“孩子” 你也不想自己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孩子”,最后隔壁老王拿著“證書”說是他的。 另外,隨時直播視頻的火熱。原創視頻和Vlog也吸引著更多的粉絲,那么在眾多UP主視頻中的引用的背景音樂是否屬于侵權呢? 本文轉自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如有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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