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訴江南獲賠188萬,然而不是因為侵犯著作權……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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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8-08-22 16:14來源:細軟知識產權 8月16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對作家金庸起訴著名網絡作家江南《此間的少年》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進行一審宣判:江南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金庸獲判賠共188萬元。 據悉,金庸、江南均沒有親自到庭。各方訴訟代理人均未當庭明確是否上訴。 郭靖:第五年入學,化學系,蒙古學生。屬性是大哥,特點是身強力壯,服從組織和黃蓉,熱心勞動,永遠不缺乏活力。在宿舍中排行老大。愛好是蹦迪。 黃蓉:第五年入學,物理系,汴梁學生。屬性漂亮妹妹,職務是物理系八大美女之首,特點是被嬌生慣養得過頭,喜歡有人可以依賴,稍微有點叛逆可惜膽子又比較小,聰明。愛好是蹦迪、溜冰、收集娃娃、買CD、去專賣店買裙子,收藏海報……特長是指揮郭靖,還有和生物學院名譽院長黃藥師叫板。 喬峰:第三年入學,國際政治系,山東學生。屬性是猛人,職務是國政學生會主席。特點是非常猛,籃球高手,汴大一代灌籃天才,大大咧咧的人物,人緣和面子都很廣。愛好當然是籃球,還有攬一點本不需要他管的閑事,特長除了籃球就是裝電腦,他靠這個而錢包頗鼓。 以上是百度百科上關于小說《此間的少年》之部分人物簡介。而《此間的少年》是原名楊治的小說家江南在美國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通過回憶其曾在北京大學的生活而寫成的一部校園故事小說。它描述了宋代嘉佑年間,以北大為原型的“汴京大學”里年輕人們的生活。 豆瓣上這樣評論《此間的少年》:“腦中存著金庸小說先前的印象,再徜徉于這樣全新的故事中,是一種雙重的溫習,而這雙重的回憶最后歸結為一點,便是幾乎每個人都經歷過或正在經歷的輕狂無畏的少年時光?!?/p> 然而,正是這些容易使人產生“聯想”的人物,讓金庸于2016年10月11日以一紙訴狀,將江南告到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金庸認為,江南的作品《此間的少年》對他所著的《射雕英雄傳》《天龍八部》《笑傲江湖》《神雕俠侶》等幾部武俠小說構成侵權。 據悉,《此間的少年》是楊治署名“江南”發表的,由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統籌、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出版發行,“原告從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處購得《此間的少年》,小說中對于出版發行的數量自稱:‘迄今歷5個版本,110萬冊’。” 金庸認為,楊治未經許可,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獨創性元素創作《此間的少年》并出版發行,照搬其作品中的經典人物,嚴重侵害了其著作權。 同時,其作品擁有很高的知名度,楊治通過盜用原告作品中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人物形象、故事情節等元素吸引讀者、謀取競爭優勢,獲利巨大,嚴重妨礙了原告對原創作品的利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聯合、北京精典未盡審查職責,應與楊治承擔連帶責任。廣州購書中心銷售侵權圖書,也應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 天河法院綜合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及查明事實,歸納案件四個爭議焦點,其中核心關注點是:《此間的少年》是否侵害查良鏞的著作權;楊治、北京聯合、北京精典、廣州購書中心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判決如下: 1、楊治(江南)、北京聯合、北京精典應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出版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并銷毀庫存書籍; 2、楊治(江南)、北京聯合、北京精典應在《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中縫以外的版面刊登聲明,同時在新浪新聞首頁顯著位置連續72小時刊登聲明,向查良鏞公開賠禮道歉,并消除不正當競爭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3、楊治(江南)應賠償查良鏞經濟損失人民幣168萬元,北京聯合、北京精典就其中3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4、楊治(江南)應賠償查良鏞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20萬元; 5、北京聯合、北京精典就其中3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6、駁回查良鏞(金庸)的其他訴訟請求。 該案的判決結果將對我國同人作品創作走向具有引導意義。 近年來,同人作品逐漸興起。同人作品,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作品。而金庸訴江南案自2016年金庸起訴以來便一直備受關注,被業界稱為“同人作品第一案”,如今該案一審一經宣判便吸引眼球無數,該案的判決結果將對于我國同人作品的發展以及侵權認定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溫馨提示】本文轉自細軟知識產權,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若有不妥之處,請留言告知,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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